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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出台《關于進(jìn)一步加強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》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16-11-18  浏覽次數:709

日前,省衛生計生委、編辦、财政廳、人力資源社會(huì)保障廳、公務員局、中醫藥局等六部門聯合出台《關于進(jìn)一步加強全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明确提出要進(jìn)一步整合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資源,強化衛生計生綜合監管職能(néng),完善和健全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系,推進(jìn)衛生計生綜合執法,确保衛生計生法律法規有效落實。


《意見》要求,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衛生計生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意義。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是推進(jìn)健康江蘇建設的重要保障,也是全面(miàn)推進(jìn)依法行政的迫切要求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點多面(miàn)廣線長(cháng),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性質不統一、執法資源分散、保障機制不健全、人員短缺以及中醫監督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日益突出,改革和優化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制,充分整合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資源,建立健全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系,在衛生計生領域内加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迫在眉睫。


《意見》提出,要加快推進(jìn)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系建設。要加快整合衛生、計劃生育現有的行政執法機構,大力推進(jìn)醫療衛生、公共衛生、計劃生育綜合監督行政執法,組建統一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,集中行使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職責。綜合監督行政執法人員依法依規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厘清衛生、計劃生育現有的行政執法職責,明确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的工作任務。在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資源整合過(guò)程中,各地要科學(xué)合理确定人員配備,充實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力量,推動行政執法力量向(xiàng)基層傾斜,保證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(kāi)展。積極開(kāi)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标準化建設,提升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的能(néng)力。


《意見》指出,要切實落實規範執法文明執法的各項措施。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,進(jìn)一步規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和流程,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全過(guò)程記錄制度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。嚴格執行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與刑事(shì)司法案件移送标準,建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與公安、檢察、審判機關信息共享、案情通報、案件移送制度。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,探索實行“互聯網+監管”新模式,提高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。要強化内部考核管理,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績效評價,細化、量化績效評價指标,將(jiāng)績效考核與衛生計生監督員的考核獎勵、提拔使用、晉職晉級挂鈎。建立健全并落實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,實現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信息公開(kāi)。要加強執法能(néng)力建設。加強衛生計生監督員的法治教育、業務教育和廉政教育,建立衛生計生監督員準入制度,嚴格執行衛生計生監督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。要按照中央和省統一部署積極推進(jìn)衛生計生監督員分類管理,實行職級并行的制度,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。


《意見》要求各地對(duì)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作出組織保障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所需的基本建設、設備購置經(jīng)費以及人員經(jīng)費、公用經(jīng)費、業務經(jīng)費等,繼續由同級财政通過(guò)現行渠道(dào)安排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(huì)同機構編制、财政、人力資源社會(huì)保障等部門組織本實施意見的落實。各地要完善相關配套改革。要加強衛生計生社會(huì)誠信體系建設,推行信用承諾、信用報告、信用審查制度,建立跨部門、跨地區、跨行業的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。建立健全依據監管和服務責任清單追責機制、雙随機抽查機制、獎勵舉報機制、告知承諾聯合懲戒機制、重大風險監測防控機制、嚴格的監管績效評估機制等六大機制,建立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與其他職能(néng)機構之間的銜接配合、信息互通、資源共享、協調聯動、監督制約等機制,提高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水平。

(江蘇省衛生計生委網站)